一、专业代码及名称
专业代码:050403
专业名称:音乐表演
二、培养目标
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文艺理论、音乐基础理论和较强的专业技能,能在各类大众传播部门、文化基层部门、文艺团体、艺术学校等从事表演、创作、编辑、策划和教学的多能一专的应用型人才。
三、培养要求
1、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;具有爱岗敬业、遵纪守法、团结协作、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。
2、本专业要求具有专业技能突出,适应面广,综合能力强,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;同时具有良好文化素质,较全面的音乐专业科学理论知识,系统地掌握音乐的表演技能及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。
3、掌握音乐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中外音乐史论;掌握较多优秀中外音乐作品;具有明确专业方向的音乐演奏演唱能力、表演能力和专业教学能力。
4、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,了解本专业权威教学成果与最新发展动态;掌握不同的音乐表演特征,了解不同时期、不同民族音乐基本待点。
5、具备一定音乐理论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组织能力及创新能力。
6、具有团结协作,敬业精神。
7、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,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四、主干学科
音乐学
五、主要课程
声乐基础、钢琴基础、基本乐理、视唱练耳、中国音乐史、西方音乐史、中外国民族音乐、艺术概论、钢琴即兴伴奏、指挥、舞蹈、舞蹈编导、舞台表演艺术、和声学、曲式分析与作曲等课程。
六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1、各种基本技能的实践训练;
2、各种年级演出,系部演出,学院演出,外出交流演出等活动;
3、省、市、校级各类比赛活动;
4 专业团体、厂矿企业艺术团体的实习工作;
5、迎新晚会、毕业音乐会;
6、音乐会观摩、学术讲座、音乐观摩周等。
七、学制与学分要求
学制:四年。本专业学生至少应修满166学分方可毕业。
八、授予学位
修满规定的学分,符合《9999js金沙老品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》规定的毕业生,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